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外地女孩疑遭伤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外地女孩疑遭伤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初步猜测这两人应该不是合法夫妻,很可能是背着各自的家庭或者爱人做着违背伦理道德的事情。
事发浙江的一高速隧道内,两人也许以为在隧道内光线黑暗,做这些事情不会被其他人看见,而且还能寻求刺激,谁知道这一切都被电子监控看在了眼里,最终还上了一次新闻热搜。
先不谈两人是否为合法夫妻的事情,即便两人为合法的情侣或者夫妻,在追求这些事情的时候,也要分得清场合。隧道是车来车往的地方,每天有很多车流量通过,再加上隧道里面的光线不如外部明亮,所以隧道里的临时停车很可能会造成后方车辆来不及刹车而导致的车祸。
所以这两个人不仅把自己的生命当成了儿戏,还很有可能危害了在这条隧道上行驶的其他司机,这种有可能危害到他人生命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可以称得上是违法。
换做是我的话,我不会在隧道内停车,也不敢把自己的人身安全当作儿戏,不要因为头脑一热就控制不住自己,隧道是开车的地方,但不是“开车”的地方,希望部分司机还是要好好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控制住自己的一己私欲,选择合适的恰当的场合再去进行。
最后,希望相关部门能对这两个在隧道内停车并作出不雅行为的男女做出相应的惩罚,让他们增长教训,同时也是警告后续的人。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浙江衢州万利高速青山隧道内,男子把车停在应急车道,然后女子直接从副驾驶位置转移到司机位置,并做出了少儿不宜的雅事。
他们哪里知道,不雅举动被监视来往车辆的电子眼全程记录下来,这以后让他们情何以堪?也许他们做的时候,因为干柴烈火,并没有想那么多!
把车停在隧道内,本身就是危险行为,尤其还是应急车道,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耽误救援车救援,造成交通拥堵,那更容易发生事故。
种种原因,他们这不仅是属于违章违法的行为了,更确切的说是属于自杀行为,停在隧道内,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不仅是自己的生命有危险,你还容易给他人的生命造成危险。
这种应急车道内做“应急”的事,必须要严惩,说白了,就是害人害己!
如果我还有一次生命的话,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不敢在隧道内停车!
希望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谢谢您的关注是对我最大的鼓励!
二人如此性急,基本上可以断定他们既不是夫妻也不是恋人,应该是背着自己的妻子和丈夫出来偷吃的一对偷情者。
个人私生活问题,做为一个旁观者不想予以评论,但非常鄙视他们在高速隧道中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不顾自己与它人生命安全违反交通规则的自私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危胁到自己的生命安全,而且也会给别人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交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安全问题无小事,不要为图一时爽快而忽视生命安全,如果真的在这二人玩的正爽时突发意外,估计他们也就爽到头了,樵夫是无车一族,即便是有车也不敢做这样的事情,如果让我在生命安全与性二者之间做选择,我一定会选择前者,只有健康的活着我们才有机会享受人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
这对男女肯定有问题!
要么,不是夫妻关系,才迫不及待。
要么,有些心里变态,寻求刺激。
明明高速公路隧道,存在隐患,如弯道,光线……这对男女还公然停车在那里,不但置自己生命安全于不顾,还给其他人其他车带来了风险,真的是太不道德了。
一,高速隧道停车,就是把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当儿戏。
大家都知道,在高速公路上,尤其是经过隧道,都是在限速范围内尽快通过。
那么,但凡是开车的,都知道隧道里是不能停车的。
而这对男女竟然是置之不顾,把车停在那,急不可待的干起不雅之事,难道连生命安全都抛到九宵云外?!
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这样的行为,会害人害己啊!
二,严查,重处,以敬效尤。
这样的人,建议相关部门要严查。
而且是重重的处理!
这是典型的置法律法规于不顾,色胆包天制造安全的障碍!
就算是这对男女把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当回事,但给其他人生命安全带来了隐患,就是太不应该!!!
真的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总结:这对男女之间的关系应该不是那么简单。一定要细挖。
我是杜家,我来回答。
我本人开车10几年,从来没在隧道内停过车,每次途径隧道都非常小心,生怕黑暗中哪里窜出个人发生点意外,毕竟隧道里确实挺危险的,一旦停车发生点什么不测,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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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内停车危险重重
根据交通法的规定,隧道内或者靠近隧道50米距离内都不能停车,停车的风险非常大,尤其是高速隧道,风险很高,一旦过往车辆没有高度集中注意力,发生危险的事就是车毁人亡。
隧道内的能见度很低,尤其在刚进隧道和即将要出隧道的时候,光线突然变化会让人在一瞬间出现眩晕或者视力上的不足,这个时候一旦前方有一辆停着的车,发生相撞非常严重,因此规定,隧道内不能停车,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隧道内不雅的事情发生在浙江,黑色的奥迪SUV停在了隧道内的应急车道上,副驾驶的女生解开了安全带…此处省略一万字。
驾驶汽车的人,认为隧道黑,挺安全的,结果交通部门为了防止应急车道有问题,安装了监控,可以说全程都在监控下,挺尴尬的。
隧道内就不应该短暂停留
有些隧道景色很不错,一些年轻男女喜欢在隧道拍照拍视频,之前有几名小伙在隧道内跳“社会摇”,认为自己能够受到很多关注,结果点赞的确实很多,但也被人举报了,原因是应为太过危险。
这几名小伙也被传唤了,虽然警告处理了,但也可以看出,我国对于隧道内停留的事情其实看的很重,因为隧道内确实非常危险,一旦发生问题非死即伤,而且容易牵连很多无辜的人,因此不要在隧道内停留,对自己和他人都好。
隧道禁止乘凉
夏季天气炎热,很多人会选择在隧道里乘凉,这其实也是危险行为,是应该被禁止的。
隧道本身因为视觉和空间的关系,发生危险的时候很难逃脱,因此不允许在隧道内逗留,更不允许横穿隧道公路,尤其是高速隧道,速度很快,稍有不注意就会发生危险,因此隧道是坚决不允许停留乘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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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则新闻,我有个疑问,这个小刘被拐到这个村子,难道村里一些人都不知道吗?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孩子户口又是怎么上的?这里面必定有知情人士,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
事件概述:甘肃兰州市的一名25岁的女子刘华,大概在十几年前随父母去宁波打工,独自玩耍时被一名男子带走,一段曲折的遭遇后,被卖给安徽当地一个50多岁的老农。
刘华说当时她刚14岁不懂事,稀里糊涂就做了人家老婆,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现在有两个孩子,大女儿已经9岁了。
寻找父母:多年来一直惦念着父母,直到去年外出打工,去了趟宁波,去寻找家人的线索,但是一无所获。
小刘来到派出所寻求帮助,虽然记得自己父母的名字,但是全国同名同姓的人太多,等同于大海捞针。
媒体播放了小刘的故事,并且在微头条同步推送,结果今天早上有人打来电话说小刘就是他们的亲人。
小时候受过伤,反应有点迟钝
小刘的父亲说从刘华被拐走后自己一直在宁波,自己住的房子十几年还没搬,就是为了等她。
小刘父亲说,小刘小时候头部受过伤,反应有点迟钝。自己家住在小山公园,而刘华记成了中山公园,这应该是她去年来宁波没找到他们的原因吧。
深思瓶:拐卖妇女儿童,光抓人贩子治标不治本,应该从各个环节都给以惩处,无论是参与者还是包庇者,这样才能震慑犯罪,人人监督。
而这件事情对于哪个老男人应该不会追究责任,因为一旦追究对于孩子的影响又会很大。而包庇者更不可能追究,这将导致一些犯罪份子心存侥幸,继续作案,屡禁不止。
一起生活久了,情与法,真是剪不断,理还乱。3月8日
首先应看到这是十几年前发生的事情,那个时候不论是交通、通信、还是整个社会的各种现状和现在的情况可以说是天差地别!其次女孩本身应该在智力、文化程度、和社会经验方面均有一定程度的欠缺,加上家人不应该的疏忽都是事情发生的基本诱因!最后最关健的是她不幸碰到了拐卖她的人贩子,试想这些丧失了基本人性的“人”碰到这么一个天真的少女真可谓是天降馅饼,至于她被卖给老农为妻也就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了!好在现在国家对此类事情早己采取零荣忍的严防和严打双结合的法律制度,不仅人贩子最高可判死刑,就连那些无良的法盲买方也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各级公安部门更是有警必接,同时从警力保障和破案效率以及解救力度都有了质的飞跃!至于小刘这样的受害者寻亲则应以警方为主,央视的〈寻亲〉节目及〈宝贝回家〉等公益组织都是可以信赖的!个人观点,支持正能量是整个社会的责任!
此事理性分析,利益链条,最无辜的就是被卖的女孩,不光要被人摧残,估计还要受尽凌辱,最后如果没被发现还会养育下一代,根本就是丧失人性,道德扭曲,为了满足自己传宗接代,直接走上犯罪的道路,请问这和拐卖儿童有什么分别呢?
村子落后,但是最起码要有一颗正直的心吧,不要总是用这种方式,以下建议三点:第一你可以把自己村子建设好,走上更好的生活,那样找对象也不是特别难吧。第二实在村子发展有限,你可以选择出门打工,中国每年务工人员数不甚数,他们建设各种城市,留下许多美好的回忆,更有许多为了以后的生活两个人在务工相遇,一起创造美好的生活。第三,再咋样也不可能你一个村子吧,周边应该有许多村子,可以选择联谊,这些东西应该当地领导出面呀,让自己的村民过的更好不是职责所在吗?从这一件事可以看到许许多多的问题。
最后希望不管身在何地,都保持一颗正直的心,撸起袖子,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明天,而不是这样,最后毁了自己,害了他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地女孩疑遭伤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外地女孩疑遭伤害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