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足协杯比赛录像怎么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足协杯比赛录像怎么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没有,但足协杯有直播,山东电视体育频道已经争取到了济南兴洲的足协杯比赛转播权。中乙联赛冠军济南兴洲和中冠球队泾川文汇的对决颇为惹人注目,无论谁晋级,都会保留一个低级联赛的独苗。
主裁是英籍裁判,视频助理裁判是中国武汉的顾春含,主裁为什么要听视频助理裁判的?顾名思义,视频助理裁判,由现役裁判员担任,他的职责是通过回放视频向裁判员提供信息,协助裁判员纠正改变比赛走势清晰明显的错漏判,提高判罚的准确性。所以说,视频裁判只是提供信息,协助主裁判的,一切决定权都在主裁判手中,嘴中,主裁不吹哨,不指定,视频裁判也无可奈何。但是,很多的比赛,主裁都基本都采纳了视频裁判的建议,,一是视频Var有回放,慢放,准确性高一点,相对肉眼与电光火石之间的动作来说的。
足协杯首回合比赛外籍裁判是鼎鼎大名的克拉滕伯格,不论水平或者名气都是一流的,从他执法过程中看,基本没有重大失误。
本场最大争议就是吉尔的点球,到底该不该判的问题。从现场看,克拉滕伯格第一反映是无意手球,比赛照常进行,双方又各自攻防一次,大约两分钟后,可能是视频裁判,来自国内的顾春含提醒裁判,克拉滕伯格才去看视频回放,重新判罚点球。视频裁判为什么不第一时间告诉裁判?如果这两分钟期间一方进球,那进球算不算?主裁判还是最终决定者,视频裁判只是在主裁判没有发现,进球前是否越位,犯规,并要第一时间告知主裁。
还有另一种说法,就是克拉滕伯格想要在死球状态下在去看视频,那么这次有一两分钟就形成死球,如果十分八分钟以后呢?
这种问题的出现有两种可能,第一,是主裁和视频裁判双方配合出现了问题。第二,是主裁和视频裁判对点球是否判罚出现争议,主裁认为可以不判点球,而视频裁判认为可以判罚点球,才提醒主裁。可以说就是视频裁判影响或者说是干扰了主裁。
足协杯决赛首回合,山东鲁能依靠佩莱的点球10-战胜上海申花,本场比赛充满戏剧性,裁判执法再次成为舆论焦点。
需要指出的是,本场比赛是有VAR系统的。
正是如此,争议才显得更大,因为VAR全程都没有介入。本场比赛两次争议最大的判罚:一是莫雷诺禁区防守时抬脚过高踢到了金敬道的头部,二是李帅在门线附近接球疑似越过了门线。
这两个疑似让鲁能获利的动作主裁判马日奇都没有做出反应,在鲁能球员举手投诉后,马日奇也是坚持原判,VAR也是没有介入来促使主裁判回看录像。如果VAR介入,并且有任何一次改判,足协杯的第二回合可能就是另外一种格局了。
现在我们再看莫雷诺的这个防守。
首先可以明确一点,莫雷诺志在解围,并非有意冲蒿俊闵的身体而去。从这点来看,马日奇不太可能吹罚点球,VAR也就没有介入的必要,但是这个球应不应该判罚禁区内的间接任意球呢?
答案是必须的。莫雷诺这个动作属于实实在在的危险动作,虽然有可能赢得球权,但是球员应当预判可能出现的危害,如果发生在禁区外,裁判100%吹莫雷诺犯规。禁区内,按照FIFA相应规定,则应该吹罚间接任意球。
谢谢邀请。禁区内判间接任意球一共有9种情况,像足协杯决赛第一回合莫雷诺对金敬道的犯规就应该判间接任意球。
间接任意球俗称“两脚球”,顾名思义就是罚球时不能直接攻门,如果直接将球踢进球门算是球出底线,直接判为对方的球门球。
禁区内判间接任意球有9种情况,其中有5种是针对守门员,目的是防止守门员拖延比赛时间,在此就不再赘述。其余四种里面有两种是针对防守球员。
其中第六条规定:动作具有危险性。即防守球员的动作目的是为了获得球或处理球,但动作方式有可能伤害对方队员或自己。
第七条规定:如果防守队员目的不在踢球,球又未在其控制范围以内时,用身体阻挡对方队员行动的犯规。
而莫雷诺防守金敬道时的动作显然就是第六条规定的动作。
尽管莫雷诺在防守时是冲球去的,但是这个动作明显具有危险性,而且他的脚也确实踢到了金敬道,判间接任意球是合适的!
不在禁区,抬脚过高的危险动作都会吹停判罚间接任意球,为何到了禁区内就不好使了呢?现在的裁判似乎都已经忘记了禁区内还有间接任意球这回事。
虽然看过的比赛不多,但是除了守门员接球违例会被判罚间接任意球之外,似乎赛场上真的很难看到进攻端的间接任意球。莫雷诺禁区的抬脚过高,如果要对照规则,间接任意球更加合理,但是大家都不判,马日奇不判也正常。
莫雷诺动作界定:危险动作,绝非恶意犯规
鲁能和申花的足协杯首回合,总的来说,马日奇的判罚并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存在的一个小争议就是莫雷诺在自己的禁区内对金敬道的这个动作,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的确是构不成一个点球,但是也让很多球迷想到了间接任意球,的确,此球判罚间接任意球更加的合理,但是如今的足坛,像这种动作几乎没有判罚过间接任意球,这似乎是一条被遗忘的规则。
我们先来看一下莫雷诺的这个动作:
1、莫雷诺冲着球去,绝非恶意犯规
2、的确抬脚过高,属于危险动作范畴
3、有收腿动作。
所以动作的界定也很简单,应该没有太大的争议,那就是属于危险动作,并不是恶意犯规,所以这个动作即便是再禁区里,也够不上判罚点球的标准。
间接任意球是如何界定的?
其实我们只需要看其中的一条间接任意球的判罚标准即可:
(五)动作具有危险性。
指裁判员认为队员的动作有危险的犯规。他的动作目的是为了获得球或处理球,但动作方式有可能伤害对方队员或自己。
也就是说危险动作的情况下,构不成点球,那么就可以判罚间接任意球,其实这个和是不是在禁区都没有关系,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在其他的范围内,如果有队员抬脚过高,裁判都会吹停比赛,示意抬脚过高,危险动作,那么在禁区内这条规则为什么就不行了呢?
在禁区这个敏感的区域,裁判似乎忘记了间接任意球。
莫雷诺的这个动作,间接任意球合理,只不过判给了鲁能一个点球之后,或许在马日奇的心理,恐怕真的不会如此的果断。
一场比赛中出现了三次手球的情况,都是在罚球区内,而手球的形式还都不同,对裁判来说是个挺大的考验,克拉滕伯格对这三次手球的判罚都非常合理。
首先第一个,巴坎布的手球,也是争议最小的,有意手打球,克拉滕伯格反应非常快,第一时间就判罚手球犯规,这个判罚没有任何问题。VAR只是在做一一个点球出现时的例行检查,没有必要夸大VAR的介入意图。
第二个,吉尔在罚球区内滑倒以后支撑臂的手球,也是最具争议的。目前关于手球的规则并没有细分到各个情况中,也没有规定只要改变了球路或者破坏了进攻机会那就要判犯规,目前对手球放的比较松,像那种铲球时先铲到球之后球有反弹到了支撑臂上的一般都不会判,但遇到滑倒后手球这种情况还是要看裁判员对于手球的尺度的,那么在这个案例中克拉滕伯格认为吉尔是手打球也是没有问题的,VAR的介入也非常及时,提醒了主裁判可能存在的一次漏判。
第三个朴成的手球,明显收紧了手臂,属于典型的球打手,不判手球犯规是正确的。
总的来说,三个门框,两个点球。上半场踢得像西甲,下半场平分后可能谁也再丢球就保守了很多。主队踢得很干净,毕竟国安走的是小快灵的技术路线。客队三张黄牌可以理解,但其中两张可能伤人的犯规不推崇。 双方都踢出了自己的特点。同样也都被对方抓住弱点进行了重点打击。佩莱、比埃拉、奥古斯塔虽然都没进球,但至少作为战术核心的作用都提现了出来。双方都发挥了自己的优势,有点儿跟十几年前的中国队踢日本队一样,一个没有技术优势但能拼有身体,另一个技术顶尖配合熟练但缺少一击致命的前锋。进球不多,但绝对是一场具有教学意义的比赛。期待周五的第二回合比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足协杯比赛录像怎么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足协杯比赛录像怎么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